【公報摘要】
公報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制度。
【報告解讀】
因財政權、人事權受制于地方,目前,基層法院一旦遇地方干預,很難保持獨立審判。而行政機關的執法存在力量分散、執法不獨立、效率低下的問題。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是非常必要的。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對于我國建設成為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對我國的長治久安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提升司法公信力,各級黨組織應有意識地主動避免干預個案,否則很容易造成在司法實踐中違背法律和政策。同時,司法部門應強化垂直管理,減少法院在人事與財政上的地方依附,遏制地方保護主義,為法院依法獨立審判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意義]
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宗旨,是人民法院對優良司法傳統的繼承,也是新的時代背景下人民司法如何保持本色的根本性的目標追求。
大力加強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所孜孜追求的核心目標。
堅持司法為民,司法公正是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民司法所面臨的重大的現實問題。
[努力方向]
一要始終堅持司法為民。
二要大力加強公正司法。
三要自覺服務大局。
四要深入推進司法改革。
五要狠抓法院隊伍建設。
六要夯實法院工作基礎。
【微言微語】
目前行政執法存在分散、不獨立和效率低的問題,要通過改革,建立一個公正、相對獨立、高效權威、統一整合的執法體制,減少執法機關之間的沖突,減少權限的交叉和重疊,從而防止執法過程中各種問題,如不作為、選擇性執法、濫用執法權等,終實現行政機關的公正、規范、文明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