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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 好學校 廣東警官學院自考中心 學校介紹
【學校簡介】
廣東警官學院是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省屬公安本科院校,學院主管部門是廣東省公安廳,教育教學業務主管部門是廣東省教育廳。學院是廣東省公安機關后備人才培養基地、省級公安民警培訓基地和公安部警務實戰訓練基地,堅持政治建校,服從服務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以培養公安專門人才為主要任務,以“忠誠、責任、服務”為校訓,突出警務化管理、社會實踐育人的辦學特色,努力建設正規化、高水平公安本科院校。
【發展歷程】
學院前身是廣東省公安干部學校,創辦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與省政法干校、省民警干訓大隊、廣州市公安學校、廣州市行政干部學校合并為廣東省政法干部學校。1974年9月,開展普通中專學歷教育。1983年3月,建立廣東省政法干部學院,開展成人專科學歷教育。1988年8月,更名為廣東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1992年12月,增設廣東公安高等專科學校,開展普通專科學歷教育。1998年5月,廣東省人民警察學校并入廣東公安高等專科學校。2004年5月,建立廣東警官學院,開展普通本科學歷教育。2008年,學院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2012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
【教學設施】
學院現有嘉禾和濱江兩個校區,占地面積共37379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311029平方米,擁有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學生宿舍、警體技能訓練館、戰術訓練樓等教學基本設施。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94875平方米,行政辦公用房面積10106平方米,學生宿舍面積79356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5161.6萬元。館藏圖書86.82萬冊,電子圖書42萬冊。建成比較完善的校園信息網和與全國公安信息網連接的公安局域網,學生宿舍通網率達。教室123間,其中多媒體教室110間,實現了全部網絡中央集中控制和智能化管理。
【辦學形式】
專本套讀:學生在校期內同時攻讀成人高等函授大專和自學考試本科。
對高中畢業生,入學后組織報名參加今年十月份的全國成人高等教育統一考試(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并進行考前輔導,經錄取后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專科學籍。在校學習期間,按照制定的教學計劃進行專科段和本科段的課程教學。專科段的課程每學期期末參加課程考試,本科段的課程參加每年由省自考辦組織的統一考試。
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實踐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準予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關于自考】
自學考試全稱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考,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創立,是對考生進行以學歷為主的高等教育考試,是我國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21條規定: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
自考具有雙重性質:既是一種考試制度,又是一種新的教育形式。作為考試制度,它由建立,由政府考試機構代表行使考試權,按照規定的目標和標準,面向全體自學考生實施嚴格的考試,是承認的學歷。
【關于成考】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是成人學歷教育的另一種形式,其特點是考生參加全國成人高考并取得學籍后,由辦學單位獨立組織教學和考試,學生完成全部課程學習并通過考試后,取得承認學歷的相應畢業證書
【學員風采】
廣東警官學院自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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