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0年代初我國開始出現兒童器樂學習考級以來,考級成為這些年來琴童家長趨之若鶩的音樂社會活動。這對那些沒有參加考級的孩子似乎已經構成了一種壓力,許多家長提出了孩子要不要參加考級的問題,有些家長更認為教師不讓孩子參加考級是怕顯露自己的教學水平,因此不斷催促教師讓孩子考級。那么學琴的孩子到底應不應該參加考級呢?這是一個有很多因素制約的問題,我們要先從考級在器樂學習中的意義與地位談起。
多數器樂學習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一對一的教學,典型的是鋼琴。小提琴、電子琴等樂器學習到一定程度以后也難以實行集體課的教學方式。在這種個別授課的教學方式下,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即學生、家長、教師與其它學琴、教琴者缺少交流,在1992年所做的一項調查中,有80%的家長認為學琴中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孩子沒有一個交流的場所,家長不了解自己孩子學琴的實際水平如何。從這一角度看,考級為學琴的孩子與家長提供了一種交流的可能性,同時也使家長了解了自己的孩子學琴進程與水平。所以,提供交流機會與檢驗學習情況是器樂考級直接的社會意義。
我們知道,學琴活動的另一個對學習動機不利的因素,就是它缺少階段感。普通學校的學習,每年有期中、期末考試,有兩個假期,升一次級,這些安排使得學習有了明確的階段性,孩子可以在一年中有準備考試的緊張,有放假的放松,有升級的快樂,這些周期性、階段性的體驗對促進學習動機、調整學習的情緒狀態有很大的作用。但學琴就是一個沒有車站與終點的旅行,一首樂曲學完接著另一首樂曲,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公休日、寒暑假更是要加時練琴。學琴缺少階段性,也沒有緊張與放松的周期,也沒有通過升級體驗自己進步的快樂。這些客觀情況不利于學琴動機的保持。而考級的出現則可以有效地提供這種學習的階段感。在考級的壓力下孩子全力以赴、精神集中地緊張準備可以培養孩子設定目標追求成功的愿望;通過考級可以使孩子體會到自己的努力所獲得的成就,獲得成功的快樂,有清楚的進步階段感。這是考級間接地促進學琴的社會意義。因此適當的情況下參加考級對學琴是有很大好處的。
從以上來看,參加考級無疑是一種教師與家長所不能提供的外來學琴動力,實踐證明參加考級成為很多孩子學琴的一個轉折點,考級通過后使他們獲得了新的學琴動力,使他們自己設立了學琴的階段性目標。家長為學琴設立的遠大目標對于孩子來說是模糊的,而通過某級就成為孩子具體可以把握的目標,考級使得學琴不再是一個沒有終點、沒有車站的旅行。
但考級畢竟是一種比較重大的檢驗情境。伴隨著考級的有成功的喜悅,也有失敗的痛苦。雖然我們同意這樣的看法:必須培養孩子良好的心理承受力。但在學琴的問題上,需要仔細分析:在我們的器樂教學中,許多教師對孩子要求很嚴,有些家長與教師甚至認為,教師的責任就是指出孩子存在的問題,而學得好是應該的,不值得一提。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就導致了學琴課堂上很少表揚,而指責與批評卻是家常便飯。孩子在學琴時總感到自己是一個失敗者,這種體驗已經大大地影響了孩子學琴的積極性。但畢竟這種失敗感僅僅是從家長與教師那里感到的,還不是一種特別"權威"的社會評價,而考級中的失敗對孩子來說具有"終審判決"的性質,考級的結果對他們那本來就存在的退縮心理,無疑是雪上加霜。對失敗的承受力,不是在多次的失敗中培養起來的,而是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有孩子的自我形象、對結果的原因進行分析的角度等等因素),因此不應冒險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參加考級。
總的來說,考級通過的基本要求是:在自己當下學習樂曲的程度下,樂曲的演奏可以達到以下標準:一、比較正規的演奏方法,指法順暢、技術上不太吃力,沒有明顯的精神與肌肉的緊張感;二、基本沒有錯音、錯節奏,音樂完整,沒有中斷;三、音樂表現基本流暢、自然,有一定的強弱變化的對比、起伏,旋律有一定的歌唱性,樂句呼吸比較自然;四、速度適宜,節奏穩定。五、音準較好。如果達不到這些要求,那么通不過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家長可以根據這些標準看看孩子平時彈琴時是否可以不太吃力地做到這些要求。與國外(如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的考級)相比,我國目前的考級標準還是比較高的。目前尚無研究報告表明,在目前考級的標準下能夠有多大百分比的孩子可以通過與自己學琴程度相當的級別,但經驗告訴我們,有很多孩子在他們所學到的程度上從來沒有達到過考級的要求。這其中有教學的問題,但更多地是由他們自身的音樂才能條件的限制所決定的。
另外,即便可以做到以上要求,也不見得一定要參加考級。有時教師會對學生的整體發展有所安排,認為長期集中精力于考級曲目對孩子全面發展不利而不讓孩子考級。有些教師缺少經驗,一味地讓孩子苦練參加考級,甚至除了考級曲目其它曲目一概不學;家長急功近利希望在短期內通過某級以達到加分等目的,強行要求孩子參加考級。這對孩子學琴的健康發展都是不利的。
目前社會上有一種錯誤的觀點:把"個性教育"等同于"專長生"。某些學校以招"特長生"來顯示本校"個性教育"的成果,為這一目的,有些教育管理機構同意給通過某級的琴童入學加分。這些社會上的錯誤引導,嚴重地背離了音樂教育的根本目的,加重了器樂學習中本來就比較嚴重的功利性思想。這些不良目的均使教師或家長忽略了孩子能否參加考級的關鍵的因素──孩子的實際發展水平、學琴的積極性與自然而穩固的技術與樂感發展。
我們堅持認為考級對孩子的學琴動機有重大影響,并強烈地建議家長應該在孩子比較有把握的時候再參加考級。那些平時經常對學琴有失敗感、感到學琴很痛苦的孩子不適于參加考級;如果您孩子的老師沒有受過中等音樂師范教育或音樂附中教育,那么在決定孩子參加考級前應再找其它老師聽一聽意見;那些平時學琴時就很難完整、流暢演奏樂曲的孩子也不適于參加考級。考級也不一定非要每年參加;只有為數極少、音樂才能很高、有良好音樂教育條件的孩子才有可能每年升兩級。家長更不能強行為孩子設立什么時候必須通過哪一級別,考級的時間、級別完全要由教師根據孩子發展的自然情況決定。
據不完全的調查研究進行比較保守的估計,在音樂教育比較發達的城市中,每年參加考級的人數也不會超過實際學琴人數的十分之一。參加考級的孩子在學琴孩子中占的比例并不很大,因此家長沒有必要因為別的孩子已經參加考級了,就感到壓力。要始終清醒地意識到:器樂學習是個體差異非常大的學習活動,一味攀比會欲速不達,影響學琴的正常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