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方向】
1、傳統機構:
(1)各級醫院、婦幼保健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體檢中心;
(2)街道、鄉村行政管理部門;
(3)企業、學校及事業單位衛生醫療機構;
(4)老年人服務機構;
(5)健康教育所及有關機構;
(6)健康類產品公司和其它保健品公司;
(7)保險公司等。
2、新興行業:
(1)健康管理公司;(2)醫院的體檢中心;(3)健康咨詢中心;(4)康體中心、健康養生會所、俱樂部等。
3、自己創業:私人健康顧問、私人保健醫生、私人健康管理師、社區健康管理工作室等:
(1)全國各省、市、地區各級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業人員;
(2)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各種體檢中心、健康管理(咨詢)公司、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健康管理人員;
(3)大中小學校校醫、醫學院校應屆、往屆畢業生;
(4)藥業公司、保健品公司產品講師、產品營銷人員;
(5)從事或準備從事健康管理相關職業的人員;
(6)以及對健康管理相關知識有興趣的人員。
【課程簡介】
健康管理師是國家新增職業,是營養師、心理咨詢師、體檢醫生、預防醫學醫生、健康教育專家、醫學信息管理人員的綜合體,可以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疾病預防、社區健康管理、健康監測、健康評估、健康維護等相關工作。
【培訓內容】
1、健康管理與職業技能鑒定;
2、健康風險評估年管理;
3、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4、健康管理服秀營銷;
5、臨床醫學基礎;
6、預防醫學基礎;
7、流行病學與醫學統計學;
8、慢性非傳染疾病與疾病管理;
9、中醫與中藥學基礎;
10、循證醫學與醫學信息學;
11、營養與食品衛生;
12、心理健康與心理咨詢;
13、職業能力與基本操作技能;
14、健康管理綜合技能訓練。
【培訓優勢】
1、開展健康管理師培訓(三級、二級)較早單位: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批準的健康管理師培訓機構;
2、我校有直接報考高級健康管理師資質,教務老師輔助報考;
3、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作為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或用人單位對持證人任用、聘用、考核和能力評價的依據并作為廣東省各市外來務勞人員入戶該市的必備條件;
4、優秀教學專家團隊:南方醫科大學專家教授、健康管理中心專家、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健康管理師專家組專家、高級考評專家擔任課程主講;
5、唯提供遠程教學單位:教學手段靈活,線下面授學習,線上模擬考試教學相結合;
6、自入學起無限期免費補修請假缺席課程,通過率高。
【考核方式】
理論考試:80道單項選擇題,20道判斷題;
技能考試:多項選擇題,100分制,兩科各為60分以上者即考試合格。
【考試方式】
理論知識考試:人機對話考試(120分鐘);
專業能力考核:人機對話考試(120分鐘)。
【報名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具有醫藥衛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證書;
2、具有非醫藥衛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三級健康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醫藥衛生專業中等專科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健康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報名材料】
1、《衛生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個人申請表》1份;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張紙上)、學歷證明復印件各2份,從事本職業年限單位證明原件(要求有單位公章)1份;
3、近期個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白底),請將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和材料傳到我處。
【培訓教材】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繳費后我處會寄出圍繞國家新版《健康管理師基礎知識》、《健康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教材及電子版復習材料。
【教學環境】
【學校簡介】
廣東科越質監職業培訓學校的前身——廣東省質量認證培訓中心,是1998年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直接設立并經國家資格認可的專業、權威、可信的培訓機構,2009年1月,中心正式升級為廣東科越質監職業培訓學校并經廣東省勞動和社會**廳批準開展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本校作為廣東省人事廳和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指定機構,自2001年開始負責全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用書的征訂、考前輔導及繼續教育。
【辦學優勢】
本校秉著“優質教學、科學管理”的宗旨,“高要求、嚴管理、求實戰、提供優質培訓服務”的方針,同時開設各類成人學歷繼續教育,職稱培訓,職業資格證等課程,深受學員喜愛,成立至今已為各類企業培訓了20000多位質量、環境、安全、食品、企業管理專業人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師資力量】
1、網課師資:廣東醫科大學教授親自授課,通過率80%以上;
2、面授師資:省內醫科類大學教授、副教授、行業精英等。
【上課現場】
【職業證書】
學員完成規定的培訓課程,并經鑒定合格者,可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是持有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員工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