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教師資格證是教育行業從業人員教師的許可證,在我國師范類大學畢業生須在學期期末考試中通過學校開設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并且要在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話考試中成績達到二級乙等(中文專業為二級甲等)以上,方可在畢業時領取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和其他社會人員需要在社會上參加認證考試等一系列測試才能申請教師資格證。
報考條件
1. 小學教師:具備中等師范公司畢業或者高等教育學歷;
2. 中學教師(初中、高中及中職)
3.初中教師: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4.高中及中職教師: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注意:初中、高中及中職教師統稱為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采取統一考試大綱、統一教材、統一試卷的形式,申請試講時才劃分等級和專業。)
非師范類專業畢業,或師范類畢業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條件:
1. 幼師資格報考條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 小學教師資格報考條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者高等教育學歷;
3. 中學教師資格報考條件(初中、高中及中職)
(1)、初中教師資格: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中及中職教師資格: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注意:初中、高中及中職教師統稱為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采取統一考試大綱、統一教材、統一試卷的形式,申請試講時才劃分等級和專業。)
報名對象
1. 在職教師中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非師范專業畢業人員;
2. 在職教師中已取得低一級教師資格者,其學歷已達到高一級教師資格條件,并申請高一級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和參加過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不合格人員;
3. 單科成績不合格者,只需參加不合格科目的考試(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
4. 高等公司非師范專業(含普通本專科院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成人本專科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畢業后擬申請教師資格證人員;
5. 社會人員中申請教師資格的非師范專業畢業人員。
報名須知
報名時間:預計2012年上半年3-5月10,下半年7月(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確定)。
報名材料:2寸藍底照片6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高學歷證明(或學生證)復印件2份。
考試須知
考試時間:湖北省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上半年為6月,下半年為12月。(2012年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時間待正式文件通知)。
考試科目:上午9:00時至11:00時考《教育學》;下午2:00時至4:00時考《心理學》。
考試內容:以《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大綱》(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為依據。
記分方式:《教育學》《心理學》均以百分制記分。
證書獲取
成績的認定及公布辦法:
考生原始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移交給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由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負責劃定合格線,確定合格與不合格名單。名單將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hbea.edu.cn 、湖北教育信息網:www.e21.edu.cn 上公布。
合格證發放
1. 考試合格證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制作,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和省教育考試院分別加蓋印章和鋼印后方為有效。考試合格證由報名點到市、州考試機構領取后發給考生本人;
2. 合格證遺失一律不補辦合格證,遺失合格證的人員可向報名所在地的市、州考試機構或在報名的高等院校提出申請,經報名點核實后,到省教育考試院補辦合格證明。
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7】88號文件規定,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考試每人每科收取報名考試費25元,教育學25元/科,心理學25元/科。
優勢特征:
1.通過率**;
2.零風險**,報名簽署合同協議,考試未通過憑協議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