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級職稱
中級會計職稱是會計職稱的一種,會計職稱分為會計初級職稱、會計中級職稱、會計職稱。根據現行會計職稱管理規定,通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后可以評定會計師職稱。會計師指具有一定會計專業水平,經考核取得證書、可以接受當事人委托,承辦有關審計、會計、咨詢、稅務等方面業務的會計人員,在西方,會計師同律師、醫師、工程師一樣,都是自由職業者。在中國,會計師,又是會計干部的技術職稱之一。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深圳市及各區財政部門頒發的進行了2009年后續教育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學歷條件
1、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
2、 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使用教材
《經濟法》、《財務管理》、《中級會計實務》
教學環境
考試概述
會計職稱考試的全稱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共分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師和會計師職稱三個級別。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每年考試一次,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會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書全國范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