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稅務稽查是稅收管理的重要部分,企業在生產經營中不可避免地接受稽查的“洗禮”。而稽查中出現的稅務風險點,往往就是企業在日常經營中面對的“疑難雜癥”。如果企業不能對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有準確的稅務理解,在稽查的稅企博弈中就可能要承擔補繳稅款和滯納金的責任,甚至受到稅務行政處罰,不但會對企業的經營帶來沉重的資金負擔,更可能造成企業的信譽受損。
鉑略財務培訓《商業企業典型稅務稽查案例》在線課程,以稅務機關在對商業企業稽查過程中的常見涉稅疑難問題為切入點,使稅務管理者對經營中的涉稅風險有較強的防控能力,避免企業在稅務稽查中處于不利地位。
授課對象
財務經理/主管 稅務經理/主管
流程
15:00 課程開始,主持人致辭
15:05 商業企業典型稅務稽查案例分析
案例一: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稅務分析
RY煤炭物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主要從事煤炭購銷業務。2014年稅務稽查人員對該單位進行納稅檢查,發現應付賬款科目有以下情況:
(1) 該單位2010年形成一筆應付黑龍江某煤礦的款項為12萬元,系因為從煤礦購進煤炭卡數低于合同約定標準,對方單位也承認煤炭質量不達標,該單位不打算支付此筆款項;
(2)發現2013年8月從本市另一家煤炭公司購進低卡煤,尚欠貨款6萬元,經稅務稽查人員查詢,該煤炭公司已經注銷;
(3)發現2013年該單位從內蒙古某礦業公司購進塊煤,尚欠5萬元貨款,該單位每年都與內蒙古方面聯系付款事宜,但電話打不通,發送傳真也無人接收,無法聯系。
(4)該單位2007年形成一筆7萬元的應付賬款,系發生的運費,因為對方一直沒有開具發票,所以就一直未付款,但運輸公司一直在索要此筆款項。
請問:
(1)關于以上應付款項是否都可以認定為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
(2)在征管實踐中,如何把握確實無法償付?
(3)如果被稅務稽查認定為確實無法償付,但后來又支付出去,如何處理?
(4)如果稅務機關認定應付款項為確實無法支付款項并入收入征稅,舉證責任在哪一方?
案例二:總分機構移送貨物涉稅分析
某家紡貿易公司屬于跨地區經營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商貿企業,總部設在上海閩行區,在南京、杭州、合肥設有三個分支機構。2014年10月~12月,公司賬面反映有1400萬元產家紡產品分別運到了上述三個分支機構,進項稅金190萬元。但該公司發到上述發貨點上的貨物只銷售了1280萬元,其中進項稅173.7萬元,并且已開具發票,其余120萬元貨物因發生質量問題準備削價處理,但這批貨仍在存放在分支機構。
請問:
(1)該家紡貿易公司這種貨物移送行為,應該如何繳納流轉稅?
(2)該家紡貿易公司這種貨物移送行為,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3)做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三個分支機構是否具有企業所得稅獨立納稅資格?應該辦理何種營業執照?
案例三:會議費的爭議處理
LX油品貿易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成品油批發銷售業務。稅務稽查人員對其進行納稅檢查時發現以下情況:
(1)2012年發現列支一筆會議費僅取得了某酒店開具的“會議費”發票,后未付任何有關此次會議的相關材料,據稽查人員了解,某酒店并不具備召開會議的條件。
(2)2012年還發現該單位以“會議費”科目進行賬務處理,后附發票卻是餐費發票,全年業務招待費已經超支。
請問:
(1)對于稅務稽查人員發現的問題,財務人員解釋說,是和客戶開展“餐桌會議”,進行探討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實質上是會議,應該作為會議費稅前扣除,您怎么看?
(2)在全年業務招待費已經超支的情況下,以會議費之名列支餐費,是否涉嫌偷稅?
(3)自2013年8月1日起納入“營改增”范圍,“會議展覽服務”屬于征收增值稅的范圍,在“營改增”后如果企業在報銷會議費時,有2013年8月1日以后開具的地稅票,能否作為稅前扣除的憑據?還有酒店業尚未納入“營改增”范圍,如果酒店營業執照中經營項目有會議服務,在酒店舉行會議,應該取得何種發票稅前扣除?
案例四:贈送實物禮品涉稅風險管控
某經貿有限公司在日常營銷活動中,為了拓展業務,向有關人員(非本單位職工)贈送實物禮品,2012年度共贈送外購的禮品價值金額合計 90000元,禮品的增值稅進項稅已抵扣。在稅務稽查人員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對此筆業務直接計入銷售費用90000元。
在檢查中,該單位財務人員向稽查人員咨詢,該單位為了提升企業形象,購置某山水畫家的6副山水畫,共計花費60萬元,該單位不確定應該如何進行處理。
請問:
(1)該單位的賬務處理是否正確?
(2)此筆業務涉及哪幾個稅種?如何計算繳納?
(3)在該單位上述業務,是否可能被處以行政處罰?
(4)該單位作為一個經貿公司,購買高價山水畫的應該如何進行涉稅處理?
案例五:工資類費用稅前扣除涉稅分析
某食品銷售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知名速凍食品的經銷業務。2014年國稅稽查機關對該單位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以下情況:
(1)該單位在本市內各大超市設有銷售專柜,在節假日期間雇傭在校大學生進行促銷活動。2013年共支付給兼職促銷的大學生費用合計24000元,在銷售費用中直接列支,未作為工資項目。
(2)該單位有自己的倉庫來儲存貨物,保管員是殘疾人,每月支付工資2600元,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支付給保管員的工資進行了加計扣除。
(3)該單位為部門經理以上職工按照工資總額的7%繳納補充養老保險。
另外,地稅稽查在檢查中發現該單位2012年少繳房產稅35600元,已經在2014年補繳稅款,企業財務人員詢問,此筆稅款是在2014年稅前扣除還是追補至2012年扣除。
請問:
(1)該單位對于支付給兼職促銷大學生的費用處理是否正確?
(2)支付給在本單位工作的殘疾人的工資稅前扣除稅法有何特殊規定?該單位的處理是否合規?
(3)稅法對于補充養老保險的稅前扣除有何規定?
(4)被地稅查補的房產稅應在哪一年扣除?具體如何操作?
16:00 課程結束
鉑略活動風采
參與方式
鉑略Linked-F電話會議參與步驟如下:
1. 根據您所在的城市,撥入相應的電話號碼;
2. 按照語音提示鍵入接入密碼并按#鍵結束;
3. 加入會議或等待主持人的加入。
溫馨提示:請您提前五分鐘接入Linked-F在線會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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